基本要求:
1、年龄:18至50岁;
2、经济能力:证明留港期间,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,不需公共援助;
3、良好品行:入境和保安规定,没有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;
4、语文能力:良好中文(普通话或粤语)或英文能力;
5、基本学历:良好的教育背景,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,良好的技术资格、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,亦可获考虑。
符合上述基本资格要求后,申请人可在“综合计分制”或“成就计分制”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申请。
“综合计分制”从六大项对每位申请人进行评分,涉及申请人年龄、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、家庭情况等等,满分245分,最低及格分数必须达到80分。
成就计分制”,是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,提供的一套计分制度。
“成就计分制”要求极高,申请人如果符合下列一项要求,可获取满分245分,不符合者则不会获得分数,其申请会即时被拒绝:
1.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(例如奥运奖牌、诺贝尔奖、国家/国际奖项);
2.或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业内同行肯定,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(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)。